最近媒體報導不少,前教育部長蔣偉寧會被處分否?很多人知道屏東教育大學前副教授陳震遠,在國際期刊《震動與控制》發表的論文,偽造人頭帳號,自己審查自己的文章,今年七月被出版社撤銷六十篇論文,雙胞胎兄弟高雄海洋科大教授陳震武涉案。陳震武研究所時期的指導教授蔣偉寧,掛名其中五篇論文,案發後前蔣部長更是謊話連連,不得不下台。
這詐審案醜聞使台灣學術蒙羞,這審查造假很像「黑心油事件」,類似食安問題一樣,使台灣在國際的名譽一落千丈。那些報導還說,科技部調查發現,除論文假審外,發現蔣偉寧掛名共同作者的論文中,有自我抄襲另一篇早就發表的論文,兩篇論文有多個段落一字不差,卻未註明內容是引用以前的研究成果,涉嫌自我抄襲。
報導首先說,初審提議對陳震遠停權十年、陳震武五年、而蔣偉寧停權三年。此報導一登出來,科技部次長林一平馬上否認,次長說在部級的倫理審查委員會才會做懲處,複審的部級會還在安排中尚未召開,可能是初審委員依過去判例提出的看法。在這〈蔣偉寧恐遭停權3年?科技部次長否認〉文中,還說一科技部官員透露,陳震遠會加重為終身停權,但蔣偉寧安全下莊的可能性較大。
該報導也提出一台大教授看法,「台灣在國際的學術聲譽因此案而大傷,科技部的調查卻看起來如何草率,以當事人的說法為主,容許學者被掛名卻不知道?被檢舉的自我抄襲文章也不調查-----對學術規範的釐清及風氣改善毫無幫助」。
看上文報導,這學術界的「黑心油事件」,高層涉案者可能將會大事化小甚或沒事。科技部看來只打蒼蠅,蔣偉寧這老虎不敢或不願打,而且可能會使他「安全下莊」。行政院長江宜樺當初信誓旦旦地說「徹查到底」,好像只是打小蒼蠅,放馬老虎的一套。
前幾天報導不少科技部的決定,如〈假審論文陳震遠停權10年蔣偉寧未定〉就說科技部決議對陳震遠做出停權10年,但陳震武與蔣偉寧,則未做出決議,退回司級繼續審查。科技部司級委員會原推薦陳震遠、陳震武、蔣偉寧各停權10、5、3年處分,陳震遠10年內不得向科技部申請任何獎補助與研究案。有些報導說,不少人包括一些立委及報刊質疑,科技部蓄意護航,蔣偉寧可能將在此案中「全身而退」,科技部說「絕未預設立場」。
對上述詐審事件及對科技部的報導,相信大部分人士都不會驚訝。台灣學術界及醫界,在國際上出過好幾次論文抄襲、出錯及造假的問題,這些問題很嚴重,使台灣在國際的學術聲譽大傷,尤其上述的詐審案,「轟動」國際學術界。外國的學術機構,對抄襲及偽造的問題非常重視,任何機構都會自律、自清而不包庇。台灣的學術機構,自己不管,監督的機構如科技部,好像沒好好執行職責。
從上述這些報導看來,對抄襲及偽造案,科技部的調查是否草率及偏袒?對涉案者的懲處,是否只打小蒼蠅?嚴厲處分年輕低層者,有一報導說陳震遠只差一票,就被終身停權。對高層的老虎有否可能放馬?從幾天前的部級會議只提邀請蔣偉寧到場,並未說明對陳震遠兄弟,是否有同樣的待遇。
最後再強調上面第4段一台大教授看法,應正視「學術的規範及風氣」的問題,適當處理,台灣可從這最嚴重的醜聞事件學習改進。